2015年全省残疾人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5-02-09来源:系统管理员 点击:1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谋划之年。全省残疾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主线,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奔小康进程为总抓手,扎实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精心编制“十三五”规划,努力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再上新台阶,争当全国残疾人工作的排头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扎实落实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立足残疾人工作实际,自觉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行动,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到残疾人工作中,打牢依法依规办事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残疾人奔小康进程

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全面落实《山东省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2014-2017年)》,推动将其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列入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业务工作,明确分工,强化督导,确保各项落实。

(一)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以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为重点,推动残疾人普遍享受普惠性民生保障政策,抓好残疾人特惠政策的落实。有条件的地方,要在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项目、扩大受益人群上制定落实更积极的扶持措施。推动落实成年未婚贫困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落实好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将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将护理补贴范围扩大到就业年龄段二级以上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推动落实好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养老保险金政策,推动实施为重度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估,探索政府购买托养服务的新途径,逐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度。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研究制定落实中组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努力在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残疾人方面有所突破。制定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办法、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支持残疾人家门口就业岗位开发补贴等制度,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创新推动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组织给予奖补。继续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加大对就业扶贫基地、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就业扶贫基地的绩效评估。每县(市、区)年内至少新建扶持2-3个就业扶贫基地,培育不少于5名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协助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指导工作。

(三)抓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落实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关于创新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推动将农村有扶贫潜力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重点扶持范围。实施“基层党组织结对助残扶贫工程”、“第一书记”帮包村助残致富奔小康项目,加强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四)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抓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政策的落实,推动建立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康复保障政策,逐步将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纳入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康复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推动建立残疾儿童康复生活补贴制度。加强康复机构建设和管理,促进残疾人康复机构与卫生计生等部门所属和社会办康复机构的合作,提高民办康复机构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康复机构多元化发展。加大市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和督导检查力度,启用省康复研究中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实施康复人才建设工程,建立康复队伍数据库,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推动建立康复人才引进、使用、考评、晋升、奖惩等机制,培养200名高端康复管理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推动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东、中、西部地区人均每年不少于1.0 元、0.8 元、0.6 元的标准落实社区康复经费,完成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人数不低于总人口的2%的任务。重点推动农村示范社区建设和社区家长学校工作,每个县(市、区)建立2个示范康复指导站和5个示范康复站。制定《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抓好重点领域主题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抓好政府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试点,推动将残疾儿童筛查、诊断、抢救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等纳入试点项目目录。

(五)做好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山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推动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送教服务,完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统计和通报制度,推动实名登记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强化康教结合措施,支持针对残疾人学历提升的网络教育,加大对残疾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加快建设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依托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对5000名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残疾农民工开展多形式的技能培训。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制,畅通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资格认定渠道。积极备战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

三、扎实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提高残联组织服务能力

(一)加强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强基育人”工程和“双百争创”活动,开展县、乡级残联规范化建设检查和基层残疾人工作者能力提升活动。加强专职干事(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选聘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专职委员工作津贴基本保障制度,全面开展网上系统学习和能力培训工作。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履行干部协管职责,建立与党委组织部门的日常沟通联系机制,配合做好下一级残联班子成员的选拔配备和年终考核工作。加强残疾人干部选拔配备工作,逐步建立优秀残疾人工作者人才库。大力培训专职、专业、志愿者队伍,重点办好县级残联理事长培训班。深入推进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 积极培育助残志愿者组织,不断丰富志愿助残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加强省市协会联动,激发各级专门协会工作活力,落实经费、场地、人员保障,打造贴近残疾人需求、具有示范性的品牌活动,提升专门协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圆满完成专项调查工作任务。逐人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做好数据录入工作,逐级考核验收,逐层落实残工委、残联主要负责人“双签字”制度。借助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力量,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的动态更新机制。

(三)加强建章立制。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和规范并抓好落实。进一步落实项目实施与监管责任,抓好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无障碍等重点服务项目的绩效分析和跟踪考核,推进资金监管、项目运作的制度化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政府采购内部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加强理论研究和信息化建设。结合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等重大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社会力量开展课题研究。继续组织开展第十三届残疾人事业论文评选活动,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适应信息化建设的新趋势,积极探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新途径,提高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水平。

四、认真抓好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等工作,不断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一)做好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认真梳理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现行法规政策,协调推动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加大《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社会救助法》等与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落实力度。制定出台《山东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加快推进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省、市、县(市、区)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法律救助工作站,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扎实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工作和“好客山东·旅游无障碍”活动,切实提高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的满意度。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到有专职信访人员、有独立接待场所、有适当工作经费。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整合维权服务热线资源,提高信访工作水平。继续做好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发放补贴工作和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

(二)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围绕残疾人事业重要政策、重大事件、重要活动,抓住重要节点、重要媒体,推动省和地方媒体上下联动,形成宣传合力。开展“百家媒体走基层”活动,集中采访、报道残疾人事业。推动电视台手语栏目开设和新闻发布会加配手语工作,巩固提升各级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质量,加强与新兴网络媒体的合作,扩大残疾人事业宣传阵地。组织“全国助残日”和“双百人物”宣传活动,深入挖掘残疾人典型事迹和残疾人工作先进经验。逐步建立残疾人事业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关注和发现残疾人舆情动态并积极应对。

(三)做好残疾人文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抓好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培育工作,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调查,设立残疾人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加快推进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扶持残疾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文化创业、从业培训基地,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创业、从业能力培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全面推进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确保年底前各级公共图书馆全部建立盲人阅览室。做好第七届全国残疾人特殊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参赛工作。

(四)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第五届“残疾人健身周”和第九次“全国特奥日”活动,推动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加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制定残疾人体育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规范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的管理和运作。建立完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培养选拔机制,建立残疾人运动员注册管理制度,实施教练员聘任和考核奖惩制度。积极备战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五、全面总结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落实情况,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

对照《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行动计划残疾人服务专章确定的任务目标,逐一梳理盘点,逐项抓好落实。搞好“十二五”规划检查评估,认真总结“十二五”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紧扣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要求,深入开展“十三五”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十三五”规划残疾人服务专章的调研、论证、编制工作,努力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